在龍舟推廣的文化屬性與競技屬性中適度把握二者的平衡點,無疑是一門藝術,需要足夠的耐心、經驗與智慧
當下,諸多形態各異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中,綿延千年仍有廣泛社會影響的項目非武術與龍舟莫屬。僅就龍舟項目而言,已經舉辦了4年的中華龍舟大獎賽,對龍舟項目推廣所起到的作用堪稱“居功甚偉”。在2014年中華龍舟大獎賽總決賽現場,人們更欣喜看到競技龍舟與文化龍舟比翼齊飛的場景。
談及龍舟,第一直觀的感覺一定是文化符號、民俗符號與鄉情符號。那些奮力劃槳的勇往直前、鼓聲震天的你追我趕、萬眾爭睹的節日氛圍,一直是人們記憶中不變的風景。不管走過多少時光,歷經多少滄桑,龍舟競渡的象征與隱喻已經深深融入中華兒女的血液裡。
“如果抹去文化上的特色,龍舟與賽艇並無多大差別”。這是人們對龍舟與賽艇放在一起比照的基本認知,也是競技龍舟能在國外頗受青睞的潛在基礎。龍舟項目能夠得到國際認可並順風順水地持續擴大影響,這是很多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做夢都不敢想的事兒。盡管也有業內人士因國內的競技龍舟起步較晚或多或少感覺面子上有些過不去,但在可以借助外力謀求發展的利好背景下基本已經不值一提。
在境外發展競技龍舟,愛好者可以由著自己的性子來,隻要有統一的場地、統一的規則,大家“志同道合”就可以搞個比賽隨時比試一把。但如果讓這些愛好者對龍舟文化有高度認同並推廣龍舟文化,那就有點錯判形勢而且相當不理智。不強求國際上的龍舟愛好者做文化推廣的事情,並不等於我們自己搞競技龍舟時也可以忽略文化傳統。某種意義上說,擺不正龍舟的競技屬性與文化屬性,也就容易導致龍舟推廣本末倒置。
在龍舟推廣問題上,將龍舟簡單歸於文化范疇而在競技活動的開展方面無所作為,這是固步自封的表現﹔片面強調龍舟的競技屬性,不顧文化特點盲目追求項目發展的規模與速度,也容易導致項目發展步入歧途。而在龍舟推廣的文化屬性與競技屬性中適度把握二者的平衡點,無疑是一門藝術,需要足夠的耐心、經驗與智慧。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08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