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0月10日電(記者 王恆志)國務院辦公廳10日印發《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完善頂層設計、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提升建設運營水平、實施群眾體育提升行動等方面對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了具體且頗具可操作性的意見,為正在蓬勃發展中的全民健身事業送來一場及時雨。
自2014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簡稱“46號文件”),將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至今已經六個年頭。過去六年裡,全民健身蓬勃發展,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不斷增加,但健身設施的數量、質量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間,各地在發展全民健身、推進健身設施建設時也遇到了一些政策瓶頸。
《意見》此時的發布,對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有非常強的實際指導意義。比如,《意見》第一條就提出要摸清底數短板,要求各地區摸清健身設施建設短板的同時,要制定並向社會公布可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非體育用地、非體育建筑目錄或指引。過去幾年,記者採訪過不少體育從業者、投資人,對他們中的很多人來說,能否找到一塊合適的土地用於建設和運營全民健身設施經常要靠運氣,這樣的目錄或指引,無疑能讓他們更容易做到有的放矢。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在很多表述上極為具體和具備可操作性,可見《意見》的出台經過了深入調研,很多提法和建議切中如今健身設施建設的痛點和堵點,一方面為各地政府落實《意見》提供更強的可操作性,提高其“下限”執行力,同時也給各地留出足夠的創新空間,讓有條件的地方能盡力提高其“上限”,進而從整體上構建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當然,好政策永遠只是開始,而不是“終點”。過去幾年裡,體育領域的好政策層出不窮,但部分政策在落實方面的困難卻成了體育事業發展的新痛點。有可操作性強的具體建議,更要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到位。《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公共服務職能,是貫徹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必然要求。可以想見的是,如果各級政府都能把這一重要公共服務職能納入政府的“實事工程”“考核辦法”,健身設施建設和群眾體育發展都必然會再上一個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