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9日电 北京时间12月9日下午,中国篮协通过官网宣布了对山西外援阿巴斯的处罚决定。
12月7日,在CBA第16轮青岛与山西队的比赛中,距离第三节比赛结束还有38秒时,山西队球员阿巴斯用右肘击打青岛队宋康明,致使其倒地。篮协认定此肘击行为性质恶劣,属球场暴力行为。给予阿巴斯通报批评、停赛5场的处罚(第17轮至21轮),核减山西汾酒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人民币。
关于对CBA联赛山西汾酒篮球俱乐部及球员阿巴斯处罚的通知
篮球字〔2014〕724号
各赛区、各俱乐部:
2014年12月7日,在2014-2015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第十六轮青岛双星与山西汾酒集团的比赛中,距离第三节比赛结束还有38秒时,山西队球员阿巴斯用右肘击打青岛队宋康明,致使其倒地。此肘击行为性质恶劣,属球场暴力行为。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给予山西汾酒篮球俱乐部球员阿巴斯通报批评、停赛5场的处罚(第十七轮至二十一轮),核减山西汾酒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对青岛队教练员、球员面对突发情况保持克制与冷静,青岛赛区组委会、赛事安保人员积极引导球迷保持冷静,文明观赛,维护赛场良好秩序,提出表扬。
中国篮协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