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心補血”,為體育產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關於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十個方面提出了三十五條意見來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我國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其中第六條和第七條分別著眼於體育無形資產開發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前者可謂“強心”,后者則為“補血”,“強心補血”才能保証體育產業健康發展、行穩致遠。
一、為什麼要堅定不移推動體育無形資產開發
體育無形資產是驅動體育產業發展的核心要素,是發動機和心臟,堅持“強心”才能保証產業的發展具有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這既是體育產業發揮支柱產業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由其自身的特征所決定的。
把體育產業放在更為宏大的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中來看,現代經濟增長理論告訴我們,無形資產(如人力資本、知識創新、制度創新等)是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極其重要的驅動要素,並且其重要性隨著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斷提升。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到較高水平和階段的產物,體育產業的增長也從來不可能僅僅通過大量的有形資產投入來實現可持續增長。
從中觀層面上來看,我們當前正在推進的產業轉型升級的過程其實就是由產業鏈“微笑曲線”的中間向兩端轉移的過程。“中間”是生產制造,“左端”為研發、設計,“右端”為品牌、渠道等,可以看到兩端主要以無形資產的形態存在。體育產業作為引領轉型升級的新興產業,作為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在無形資產開發上也應走在前列,發揮示范作用。
從微觀層面來看,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在很多體育企業和體育產業項目的商業模型中處於核心位置,企業或項目的所有經營活動可能都需要圍繞無形資產的開發來進行,后者的優劣直接決定了企業或項目的成敗。以大型場館為例,可以肯定地說,如果冠名權等各種無形資產開發是成功的,其商業運營一定不會太差。反之,如果無形資產開發不好的話,則其整體盈利能力也將面臨挑戰。
觀察當前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無形資產開發已經成為嚴重制約整體產業發展的短板,並導致體育產業的內生增長動力不足。最為典型的現象是我國每年舉辦了數量龐大的各種賽事,但真正有價值的賽事IP乏善可陳。有不少大型場館投入運營,但場館冠名權等無形資產能夠以較高價值交易的也屈指可數。無形資產開發不好導致很多賽事、場館經營落得“隻有投入沒有回報”、“隻賺吆喝不賺錢”,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還有我們引以為傲的體育制造業,盡管一直在轉型升級,但絕大多數企業依然處在科技含量和品牌資產缺失的階段,隻能通過低端制造獲得很少的附加值。
因此,《意見》強調體育無形資產開發既是基於對體育無形資產重要性的判斷,也是著眼於解決當前我國體育產業發展中所存在的核心問題。
二、促進體育無形資產開發的切入點和重點在哪裡
在重視體育無形資產開發的問題上,並非《意見》首創,1995年《體育產業發展綱要(1995—2010年)》、2010年《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和2014年《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中都有專門針對體育無形資產的論述,雖然表述方式和具體內容存在差異。《意見》對體育無形資產的論述更為聚焦和務實,一語中的、切中要害。當前制約體育無形資產開發最基礎的問題就是產權保護不夠,體育品牌被侵權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場館冠名權、賽事IP等在具體的商業活動中價值得不到體現。一般來說,無形資產的價值形成需要長期的投資和運營,產權保護不夠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是沒有人願意為之付出投資和努力。無形資產的法律屬性主要是知識產權,所以《意見》開宗明義,明確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在產權保護的基礎上,體育無形資產還應該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和多元化的價值實現形式,《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體育無形資產評估標准、完善評估制度”,旨在為培育體育無形資產交易市場打下制度基礎。體育賽事轉播權也是目前反映最為強烈的一個問題,《意見》直面問題,明確提出要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意見》特別強調了“支持各類體育協會採用冠名、贊助、特許經營等方式開發其無形資產”。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所設置的時間表,各類協會將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脫鉤改革。體育協會改革既是當前體育產業改革發展中需要攻堅克難的重點領域,也是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的重大機遇。在原有體制和發展歷程中,各類體育協會沉澱了大量具有價值潛力的無形資產,大力開發這些無形資產,是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釋放資源的重要途徑,是增強協會自生能力的必然選擇,也會對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三、如何補好體育產業的金融血液
眾所周知,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液,體育產業也莫能外,加強金融對體育產業支持力度就是為體育產業“補血”。對體育產業資本市場的監測顯示,我國體育產業投資規模從2014年開始快速增長,於2016年到達高峰期,從2017年開始回歸理性,目前還處在投資周期的下行階段,融資困難成為體育類企業反映較為集中的一個問題。因此《意見》強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這既是對現代體育產業發展特征和要求的整體把握,也是旗幟鮮明地回應了當前體育企業的呼聲。拿出什麼樣的真招實招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呢?《意見》沿著兩種思維路徑端出“政策牛肉”,一是強調用好用盡現有的金融支持政策,包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體育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引導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體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發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作為近幾年開始快速發展的新興產業,加上產業自身的特點,目前在我國體育產業內存在大量的新創企業、小微企業,將其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范圍、更好享受國家普惠金融發展帶來的紅利無疑對於解決這些新創企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至關重要。另外,根據國家發改委於2017年印發的《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支持“六大幸福產業”中市場化運營的公司法人主體發行產業專項債券,體育產業作為幸福產業的一員,理當用好這一政策。二是著眼於加強金融創新,根據體育產業自身的特征,開發滿足其發展需要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這其中包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創新”,支持體育無形資產融資。從發達經濟體的經驗來看,層出不窮的體育金融創新已經成為體育產業高度發展的重要伴生特征。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英超聯賽中巴克萊銀行會通過球員服務期抵押的方式來為職業俱樂部在引進轉會球員時提供貸款支持。中國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金融創新不能缺席。體育無形資產在整個產業價值中佔有很重要的分量,這些體育無形資產的具體表現形式多樣,各種表現形式的體育無形資產如果能夠作為標的物來質押貸款,無疑將極大增強企業間接融資能力。《意見》中專門提到的另外一個金融創新就是“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以最為典型的運動傷害保險為例,體育運動參與有著與其他產品和服務消費不同的風險特征,需要專門的保險產品,實際上在體育產業發達的經濟體中運動傷害保險產品供給是很成熟、很充分的,在我國卻將其提到了創新的高度,是因為我們的供給十分缺乏,嚴重影響了體育參與和消費的發展,因此《意見》提出要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體育經濟研究中心 王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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