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國泳協已對孫楊誤服禁藥事件做出解釋,但事件影響仍在不斷擴大。據國際游泳聯合會通報,孫楊的專職隊醫巴震亦因此事遭禁賽處罰,為期一年。然而在禁賽期間,巴震還曾現身仁川亞運會賽場,為孫楊服務。
孫楊誤服禁藥事件經中國媒體曝光后,國際泳聯官方網站也在其反興奮劑頁面上,以頭條位置通報了此事。文中提到:中國游泳協會對孫楊的醫生巴震也做出了為期一年的禁賽處罰,起始時間和孫楊一樣。
對此,中國泳協、浙江泳協和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此前都未曾提及這一消息。如確有此事,巴震的禁賽時間應為2014年5月17日至2015年5月16日,此間他不能以隊醫身份參與任何比賽。但就在今年9月的亞運會上,巴震還曾現身賽場,為孫楊進行治療、輔助熱身等。不過,亞運會中國代表團名單中並沒有他的名字。
此外,據法新社報道,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也質疑中國泳協對孫楊處罰的合理性,並可能就此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申訴。根據WADA條例,任何違禁案例必須在20天內公開通報,並盡快將全部信息上報給WADA。
僅僅是孫楊“吃錯藥”了嗎?
一場疑點重重的誤服禁藥事件,再次將孫楊及其管理者推上風口浪尖。不過,此次事件吊詭的是,外界關注的似乎不是孫楊“吃錯藥”,而是相關體育主管部門的一系列做法。
首先是禁賽期時長——孫楊3個月“刑期”結束,正好趕上參加亞運會,一點都沒耽誤孫楊奪金。中國泳協對此解釋稱:孫楊這次違禁情節較輕,甚至可以不罰。翻看歷史資料,確有此先例。2011年5月,巴西泳壇名將小西埃洛在該國游泳錦標賽中被查出使用違禁藥品,巴西泳協隻判了個“取消成績並予以警告”。對這樣的輕判,連國際泳聯都不滿了,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但被駁回,小西埃洛也順利參加了當年的世錦賽。
其次是公布時間——孫楊今年5月被查出服用禁藥並被禁賽,處罰決定到11月下旬才見天日。對此,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稱“工作繁多略有延遲”,而中國泳協則稱處罰運動員並非必須公布。我可以相信憑孫楊的實力他沒有吃禁藥的必要,但對相關部門這樣的解釋,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第三,2014年1月1日起已被國際反興奮劑機構列入禁藥名單的曲美他?,直到5月孫楊竟然還在吃。從上到下,領導、教練、科研組、隊醫……直到運動員,竟然沒有一人知道曲美他?已被列為禁藥,豈不荒唐?國家隊用一句“管理有死角”把責任推給了浙江隊,而浙江隊一篇通告不痛不痒地承認“工作失誤”。對孫楊這樣國際一線運動員的保障服務,竟然“失誤”到了這個地步?!
孫楊此次服禁藥事件,本不該出現的“誤服”才是事件根源,需要相關管理部門、保障團隊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