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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六問體育領域簡政放權

鄔愷山

2014年09月05日08:42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六問體育領域簡政放權

■本專題策劃 本報記者 鄔愷山

■本專題撰文 本報記者 黃越滔

■本期特邀嘉賓 奧運會游泳冠軍 錢紅

體育營銷專家 姚震彥

9月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一項議題是部署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推動大眾健身。會議提出,一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最大限度為企業“鬆綁”。推進職業體育改革,鼓勵發展職業聯盟,讓各種體育資源“活”起來,適應群眾多樣化、個性化健身需求。二是要盤活、用好現有體育設施,積極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在更好服務群眾的同時提高自我運營能力。外界普遍認為,這一政策的改變對我國體育運動事業的發展有重大意義。我們邀請了奧運會游泳冠軍錢紅和國內體育營銷專家姚震彥來探討這個問題。

一、政策改變釋放何種信號?

錢紅:看到這個消息后,我的第一感覺就是體育產業可能將要全面放開。一直以來我都認為,體育產業是一個很有潛力的市場。尤其我們國家經濟發展速度那麼快,對體育運動產業有很大的需求,只是好像被壓制了,但它遲早會噴發的。要想快速健康地成長,就必須學習和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模式。我覺得這個新政策的出台,就是給從事相關工作的人指明方向,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黃越滔:你說得對,至少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這也是媒體的普遍反應,好像覺得體育產業的春天真的有可能到來了。這個信號本身也証明,政府層面已經意識到了民間體育產業擁有巨大的市場,而因為種種問題,它受到了一些抑制,並沒有表現出它該有的市場份額。如果拿同為金磚國家的中國跟巴西做比較,這種對比就非常明顯。在經濟情況類似的情況下,巴西的體育產業已遠超中國。不是中國人不愛運動,你可以發現隻要稍微有點條件的中國人都會選擇運動,只是市場的引導還做得不夠好。我們的體育產業潛力,完全不應該輸給巴西。

姚震彥:好事,首先肯定是好事,動了總比不動好,但這裡面有很多問題,怎麼弄?怎麼有保障?如何界定商業比賽?如果是國家總局體系內的那些比賽,這個東西是沒有意義的。比如中超,是不是商業比賽,它也是總局體系內的聯賽,也是市場化職業化的比賽,怎麼界定清楚?這個政策只是本屆政府提出的意願,怎麼去執行完成,我想至少需要兩年時間。

二、商業賽事與政府辦賽有何不同?

黃越滔:恆大打皇馬,就是最典型的商業性賽事。體制內賽事,就是全運會等比賽。中超和CBA這種職業聯賽呢,我也認為應該是商業性賽事,其實現在中國足協也專門成立了中超公司來市場化運作,但管辦分離說了這麼多年,還是沒有實施,我認為這個最新政策,等於是以最高級別文件的形式來促進管辦分離。也許我們可以關注中超和CBA,如果能夠實現管辦分離,那麼其他項目的商業性賽事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才真正有可能被完全交給市場。

錢紅:體育一定會越來越市場化,我相信這一點。將來,賽事和活動不再需要政府的審批,而是根據市場的需求去辦一些商業性或者群眾性較強的賽事或者活動。這當然就意味著體育賽事從策劃到落地不再是必須要去走一條獨木橋。一旦政府不是主管,那麼市場必須接納,這個賽事才能辦起來。沒有人會無償貼錢辦比賽,企業總希望通過比賽達到自己的目的,比如拉贊助,比如宣傳自己的品牌。

三、如何理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

錢紅:這僅僅是字面上的意思,從政府的態度來看,我認為政府應該會相繼出台一些對體育的扶持政策,就像有很多投資方扶持影視發展、扶持動漫發展等類似的形式來扶持體育的發展。體育市場有潛力,但實際上沒有形成大范圍的氣候,你拿中國跟巴西比,巴西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種全民運動的氣候,我們正在宣揚和提倡,但還是需要政府主動去做更多的引導。不管是商業性賽事還是群眾性賽事,都需要政府去引導。

黃越滔:這句話惹眼,就因為放權兩個字。因為從這裡大家聞到了體育領域真正的改革的味道。比如我這家企業想辦一場商業比賽,需要體育主管部門同意嗎?如果不用那就方便多了,也許更多企業想參加進來,因為一旦不再跟政府打過多交道,很多企業就少了很多擔憂,完全按照市場規則辦事。體育主管部門還是要參與,但主要是提供服務,而不是管理。

姚震彥:總而言之是想把市場交還給市場,但這裡面有很多疑問,比如《體育法》規定賽事是要審批的,那麼《體育法》必須要修正,所以我說肯定需要時間。其實以前矛盾沒有那麼突出,有時候體育局管理出現錯位現象,但以后可能出現缺位現象。

民營企業辦賽事,讓他們直接面對公安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所以原來的不能說不好,現在就一定好,到底怎麼去放權?我覺得審批也有審批的好,辦個跑步比賽,跑死了人找誰去?公司都跑了,至少還有體育局。

四、取消審批導致賽事泛濫?

錢紅:從積極角度看,新政策應該是創造了一個優勝劣汰的正常的環境,而不是靠關系、走后門拿到舉辦賽事的資格。這條路肯定是更符合市場化發展的。至於說體育賽事是否有泛濫的可能,現在倒不必擔心,因為我們現在的體育賽事實在是太少了,離有可能泛濫還很遠。

黃越滔:我很贊同你這個觀點,市場上的產品都有自然發展和淘汰的過程,如果政府經常插一隻手進來,那麼這種自然規則可能遭到破壞,有些明明很糟糕的比賽,就因為政府參與,所以不得不年年舉辦。一些本來可以辦得不錯的賽事,就會在無形中受到打壓。我不認為體育賽事有泛濫的可能,隻會呈現欣欣向榮的一面。

姚震彥:泛濫?不怕。以后一定是魚龍混雜,但市場會留下好的。不需要審批,會讓更多企業對體育賽事感興趣。實際上之前的矛盾沒那麼尖銳。“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這句話更重要,電視轉播更容易讓企業望而卻步。比如辦馬拉鬆,央視說直播可以,要500萬元。是央視這個收費貴還是體育局的審批成本高?

五、賽事增多如何管理?

錢紅:放權的意思我不認為是完全放手不管,我認為行業管理和監督是必須存在且應該越來越嚴格。體育局仍有責任管理社會體育資源。行業管理和監督還是要由體育職能部門來操作。

黃越滔:不是說交給市場,政府就不監管。體育局的角色還是要承擔一些社會活動管理職責,與其說是管理,不如說是服務。體育局在公共安全和場地管理方面有天然優勢,完全撇開它不太現實。

姚震彥:體育局不需做產業,隻要保証體育事業健康發展。不要插手,插多了就是“咸豬手”。應具體規定職責,否則會出現“企業辦賽,體育局沒有義務幫忙聯系公安和安保”的情況。

六、職業聯盟如何建設?

錢紅:比如說游泳中心,是一套人馬兩個班子,有中心和協會,但不該是這樣。國家體育總局下屬游泳中心管理競技體育,民間組織游泳協會管理普及和群眾游泳活動。如果發展職業體育的話,協會要起更大作用。

黃越滔:足球相對來說是發展得不錯,但問題是誰都知道,中超公司的上頭還是中國足協,而中國足協的實質就還是國家體育總局在主導。

姚震彥:中超算好的,中超執行局改個名字叫中超聯盟,中超畢竟各家俱樂部也算是股東,股東有一定的話事權。完全市場主導的職業聯盟,沒有義務去培養青少年。這該交給體育局去做,職業聯盟只是作為職業聯賽存在就行。職業聯盟本質就是市場主導,而不是行政主導。

(責編:楊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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